| 济源市商务局开展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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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6 07:59 文章来源:商务局屠宰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按照河南省商各厅印发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我市8月1日召开的“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安排布署,市商务局成立了以局长冯正道为组长的济源市商务局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并于9月18日印发了(济商务[2007]99号文件)《济源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实施。使我市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形势有了明显的改观、提高。
一、宣传发动
自8月1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商务局共出动宣传车80余台次,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散发宣传品15000份,深入全市肉品市场、广大农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在电视、报纸上发布了专项整治公告,建立了举报投诉热线电话,营造了人人关注肉品质量,重视肉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定点屠宰厂的监管
对全市13家定点屠宰厂实行了派员驻厂监督制度和不定期检查制度。从生猪收购入厂,停食静养时间到清洗消毒、屠宰加工、检疫检验、出厂上市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监管。建立了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制度、屠宰加工制度、肉品检验制度、安全生产制度、销售台帐管理制度等,规范定点屠宰厂的屠宰、加工活动。制定了我市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加工要求和无害化处理操作要求,与全市13家定点屠宰厂签定了猪肉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猪肉质量承诺书,实现了我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制。确保了我市定点屠宰厂出厂肉品的安全、卫生、合格。
三、外埠肉品管理
对进入我市的外地定点屠宰企业实行登记备案、检查验收制度,外地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生猪产品在进入我市前需提供当地政府的定点屠宰厂批准设立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进入我市的每批生猪产品卸车前,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都要派执法人员查验其法定手续是否齐全,肉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车入库、上市销售。以确保我市上市肉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截止目前,在我市市场销售的外埠定点屠宰企业已达8家,销售量达140万公斤。
四、打击私屠滥宰
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摸底排查,拟定私宰户“黑名单”,制定稽查方案。采取多头布控、蹲点跟踪稽查、盯人盯户等方法,对长期从事私屠滥宰行为的“重点户”、“钉子户”进行重点监控和打击,净化生猪肉品市场,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吃上安全、卫生的“合格肉”“放心肉”。自8月1日以来,市屠宰办共查获私屠滥宰不合格肉品1500公斤,劣质、病害肉1200公斤(全部做了销毁和无害化处理),端掉私宰窝点8个,办理案件10起。
五、存在问题
我市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配套设施、设备需进一步完善,屠宰工艺需进一步提高,屠宰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需进一步加强,外埠肉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执法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急待解决。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我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净化肉品市场,确保我市生猪肉品市场稳定、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使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卫生的“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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