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08年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
|
| 2008-05-24 10:11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省辖市商务局,厅属华兴、粮油、中兴集团,各相关企业:
由中国与东盟十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是国内唯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展会,自2004年始已成功举办了四届。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08年10月22—25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博览会展览面积约83000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3300个,其中室内展位2800个,室外展位500个。分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农村适用技术、“魅力之城”等四大展区,其中商品贸易展区设:
机械设备(商用车、工程及建筑机械、食品和包装机械、电力设备、其他机械)
电子电器(电子信息、家用电器)
建筑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铺装材料、门窗幕墙、化学建材)
东盟商品展区(1000个展位):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日化产品、农产品、食品、家具、珠宝玉器、工艺品、汽车及配件、橡胶及制品、木材及制品等。大会诚邀各地商业流通企业到会采购东盟商品,积极合理扩大从东盟国家进口。本届博览会继续加强国外客商邀请和贸易配对工作,预计参会东盟客商1万人。
为充分利用该博览会搭建的交易平台扩大对东盟国家的贸易合作,为我省企业加快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发展创造机会,我厅决定继续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参加商品贸易展区和投资合作专题为主。现将报名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参展办法:
1、 省属外贸公司填妥《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见附件1),直接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2、 各省辖市辖区进出口企业填妥《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或《参会报名表》(见附件2),报当地商务局,由各市商务局汇总后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3、 报名参加投资合作专题的外经企业填妥《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会报名表》,直接报省商务厅外经处。
4、 本通知同时在河南省商务厅网站发布,企业可登录www.hncom.gov.cn下载《报名表》;企业也可登录www.caexpo.org下载《报名表》(南博网官方网站)。
5、参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展位确认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大会秘书处将依据企业报名先后予以确认参展企业资格,书面通知企业并安排展位。
根据本届博览会展位数量预分情况,安排国内企业展位数量将会相对紧张,预分给我省的展位也比较少,请各市抓紧组织企业报名。
6、经确认展位并已付费的参展企业,如有临时退展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退回部分展位费。在9月15日前提出的,经确认后可退还50%展位费;9月15日后提出的,展位费不予退还。
二、专业观众(采购商)报名参会办法:
专业观众(采购商)填写《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会报名表》(见附件2)报省商务厅外贸处后,将统一提交大会秘书处,展会期间专业观众凭名片和证件报到参会。
三、参展费用:
1、 9㎡标准展位:RMB10000元/个
2、 室内净地(36平方米起租):RMB1000元/平方米
3、 室外净地(36平方米起租):RMB500元/平方米
4、 为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展,减轻企业参展费用负担,省
商务厅仍参照往年的扶持办法,向省财政申请资金给予企业参展的展位费补贴70%(展会结束后实施)。
有关收费办法及人员报名将在展位确认后另文通知。
四、参展联系方式:
1.外贸处电话:0371-63576230、63945492 传真:63813326
联系人: 赵苏鲁 李汉军
电子邮件:hncom_wmc@sina.com
2. 外经处电话:0371-63576307 传真:63576478
联系人: 王洪军
电子邮件:whj357630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报名表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