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源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十佳文明饭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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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2 15:03 文章来源:商务局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全市各餐饮企业、饭店:
根据市文明素质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佳文明”系列创评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餐饮行业实际,现将在全市开展“十佳文明饭店”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现正从事烹调加工、销售饮食制品并为消费者提供就餐场所和消费服务的企业和经营商户,包括餐馆、酒家、酒楼、饭庄、饭馆,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l、正式开业满一年以上,各项手续齐备,有固定商号、店名且长期使用的企业。
2、菜品特色明显,曾在相关比赛中获得奖项或通过改良创新,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3、企业形象鲜明,品牌知名度较高,旅游元素集聚能力强,能够体现饮食文化丰富内涵;
4、服务质量较高,管理制度健全,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具有与自身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接待能力;
5、守法经营,餐饮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水平在最近一年内未有重大投诉和处罚。
三、评比标准
1、文化特色: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店面装饰、服务、表演文化底蕴浓厚,能够有效吸引消费者。
2、饮食文明:就餐环境舒适,整洁,干净;生产出品部门流程布局合理,符合饮食卫生、环保规定要求,使用合法的环保燃料,污水、废气的排放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不使用国家禁令食用的烹饪原料和野生动物。
3、食品质量:菜肴食品能够适应饮食市场的需要不断创新,具有明显的自身特色,满足市民的就餐需求,深受顾客的欢迎;菜肴食品质量上乘,长期得到顾客的好评;菜肴食品质价相称,买卖公平;一年来未发生过重大的顾客投诉事件或责任事故。
4、服务接待:待客如宾,热情周到,微笑服务;服务员技能娴熟,规范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顾客满意;服务员熟悉销售菜肴食品的质量要求、价格、风味特色、趣闻典故等饮食文化知识,主动为顾客服务。
5、经营管理:企业有完善的符合本企业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岗责明晰;具有能够保障企业质量长久稳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最近一年内未出现受处罚的事件;积极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素质水平,形成乐业敬业、积极向上的风气。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分为企业申报、评选推荐、公众投票、上报评选结果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申报(2007年11月26日——11月28日)
商务局将评比活动的通知及参评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对外公布,企业对照标准,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向市酒店餐饮业协会申报。参评企业需填写《评选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企业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企业外观及经典菜式数码照片;申请报告内容:参照参评条件、评审标准,以文字形式对本企业情况进行说明(500字以内)。
第二阶段:评选推荐阶段(2007年11月29日——12月10日)
商务局对“十佳”候选企业推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被推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确定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为候选企业,并对外公布。
第三阶段:公众投票阶段(2007年12月11日——12月20日)
用十天时间接受公众投票,选票在市商务局和济源商务之窗(http://jiyuan.mofcom.gov.cn)领取或下载。投票采取现场投票和邮寄方式,现场投票地点:第二行政区9号楼一楼大厅,邮寄地点:第二行政区9号楼商务局9201室济源市酒店餐饮业协会收,信封背面注明“投票”两字,投票时间以邮戳为准。
第四阶段:上报评选结果(2007年12月21日——12月30日)
累计以上投票结果,按各参评企业的最后得票数高低排列确定前十名,上报市文明素质教育活动办公室。“十佳文明饭店”经公示后,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命名表彰。
五、有关要求
1、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参评企业在评选过程中物料消耗、人员培训、维修保养等费用自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凡被评为首批“济源十佳文明饭店”的企业,将作为“济源美食必到地”予以重点包装宣传,并在《济源餐饮》上进行宣传推介。
3、被评定为“济源市十佳文明饭店”的单位需定期接受复查,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水平明显下降或业态变更的,取消其荣誉资格。
2007年11月19日
附表:济源市首届十佳文明饭店评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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