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源市商务局 济源市贸促会关于转发河南省贸促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商品(智利)展览会”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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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3 15:00 文章来源:商务局贸促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省企业开拓南美市场,扩大我省企业名优商品对智利及南美国家的出口,省贸促会将组织我省企业参加2007年12月4日-9日在智利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商品(智利)展览会”。本届博览会已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扶持和资助的贸易拓展活动计划,于展会结束后将批复资金拨付企业。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拟组织我市有关企业参加本次博览会,现将河南省贸促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商品(智利)展览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的企业按文件要求做好参展准备工作,并于2007年8月20日前将有关报名资料交市贸促会(地址:市综合行政区9号楼9123室,联系电话:6633713)。
二○○七年七月二日
附件: 河南省贸促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商品(智利)展览会”的通知》
河南省贸促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商品(智利)展览会”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贸促支会、进出口企业:
自2006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货物贸易的关税减让进程全面启动,占两国税目总数97%的产品将于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关税。中智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与实施,标志着中智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中智经贸合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展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为进一步推动中智双边贸易的发展,充分利用中智自由贸易协议签订的大好时机,引导中国企业积极开拓南美市场,扩大我国名优商品对智利及南美国家的出口,在智利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于2006年12月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商品(智利)展览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定于2007年12月4日—9日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市举办“第三届中国商品(智利)展览会”。我会作为本届展览会的协办单位,全面负责我省企业的参展组织和服务工作。
本届展览会已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和资助的贸易拓展活动计划,于展会结束后将批复资金拨付企业。
欢迎各省辖市商务局、贸促会、进出口企业结合本市和本企业情况组织、参加本次活动。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概况
1、展会名称:第三届中国商品(智利)展览会
2、展品范围:
交通运输类:运输工具、汽车、摩托车及相关配件等;
电子信息产品:电脑、数码及软件产品,移动通讯产品;
机械设备类:冶金机械设备、农业机械、通用机械、印刷包装机械、工程机械、电气电工设备、石油化工技术设备、水产品加工技术设备、广告设备;
轻工家电类:各种家用电器、音响及影像设备,体育健身器材、五金工具、灯具及玩具等;
纺织品日常用品类:日常消费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等;
其他类:农业产品及技术、高科技产品、建筑材料、节能产品、医疗器械及生物工程等。
3、展期:2007年12月4日-9日
布展时间:2007年12月4日-5日
展会时间:2007年12月6日-9日
撤展时间:2007年12月9日
4、展会地点:圣地亚哥市马波桥展览中心
5、展会性质:贸易类
6、展会规模:室内国际标准展位(3×3平方米)150个。
7、主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二、参展费用
1、报名费:3000元/标准展位或9㎡光地展位
2、展位费:标准展位:23000元/个(9㎡)
室内光地:2000元/㎡(18㎡起租)
3、人员费:37500元/人
4、签证费、展品运费:按实际发生另计
说明:标准展位基本配置包括:三面围板、地毯、楣板、1张洽谈桌、2把椅子、射灯2个、电插座1个。光地展位费只含场地使用费。
三、展览会宣传推广和邀请客商计划
1、在智利及周边国家的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刊登广告并全面宣传推广此次展览会。
2、与智利及周边国家相关工商会、贸易团体、行业组织等合作,邀请智利和周边国家的采购商前来参观。
四、报名参展办法
1、请有意参加本届展览会组展工作的市商务局、贸促会于6月30日前与我会展览二处联系。
2、有参展意向的公司请填写好参展申请表(附后),加盖公司公章后寄送或传真到组展部门。
3、报名同时,交付报名费3000元/企业、展位定金10000元/展位。因企业原因中途退展,不再退付报名费,酌情扣付展位费。
4、收到参展申请表和相关费用后,办理展位确认手续,指导进行筹展工作。
5、为确保政府补贴计划的落实,请申请参展的企业务必提前通过网上申报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计划。
6、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8月31日
五、联系方法: 省贸促会展览二处
连广为(0371-63576358)
雷保平(0371-63576558)
黄潇潇(0371-63576606)
传真:0371-63576412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5号省商务厅4楼6412房间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