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商务局、市餐饮业协会联合开展“十佳文明饭店”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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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9 16:00 文章来源:商务局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市文明素质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佳文明”系列创评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市商务局、市酒店餐饮业协会联合在全市开展“十佳文明饭店”评选活动。凡在我市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现正从事烹调加工、销售饮食制品并为消费者提供就餐场所和消费服务的企业和经营商户,包括餐馆、酒家、酒楼、饭庄、饭馆等都是这次评选的范围。
参加评选的饭店要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正式开业满一年以上,各项手续齐备,有固定商号、店名且长期使用的企业;菜品特色明显,曾在相关比赛中获得奖项或通过改良创新,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企业形象鲜明,品牌知名度较高,旅游元素集聚能力强,能够体现饮食文化丰富内涵;服务质量较高,管理制度健全,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具有与自身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接待能力;守法经营,餐饮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水平在最近一年内未有重大投诉和处罚。评比标准将从文化特色、饮食文明、食品质量、服务接待和经营管理五个方面进行。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分为企业申报、评选推荐、公众投票、上报评选结果四个阶段,企业申报截止到11月30日,12月1日——10日为评选推荐阶段,12月11日——20日为公众投票阶段,累计投票结果后,按各参评企业的最后得票数高低排列确定前十名,上报市文明素质教育活动办公室。“十佳文明饭店”经公示后,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命名表彰。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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